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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前一个秋日下午,纽约第 83 选区的缉毒警察在布鲁克林欧文大街的 J & C 迷你商店外部署了行动,结果却收效甚微。
他们发现了一起疑似毒品交易,并查获两个小包,结果发现里面只有残留的一点毒品。两名男性——据说是买家和卖家——遭到逮捕,但针对其中一人的指控最终被驳回。
那一天,警察的真正收获是为了抓这两个人而付出的超过 20 小时加班。根据法庭文件显示,他们共同获得了 1400 美元加班补贴。
本周二,当时参与行动的其中四名警察出庭布鲁克林的联邦地区法院,开始了一场非同寻常的民事权利审判。他们被指拘留其中一位名叫赫克托·科德罗(Hector Cordero)的嫌疑人的原因,只是为了提高自己的收入。
一旦发现任何一名警察对此负有责任,都将引发另一场审判——这将是自拦阻搜身策略(stop-and-frisk)以来,纽约警方执法面临的最大挑战。第二场审判将针对范围更大的问题进行调查,即纽约警察是否习惯用非法逮捕拘留来增加收入。
这种执法已经困扰了纽约警察局几十年时间,被称为“为赚钱去抓人”(collars for dollars)——莫伦委员会(Mollen Commission)在 1994 年关于警察贪污腐败的报告中使用了这个术语,并在报告中详细描述了警察使用过的各种各样的加班伎俩。
比如,警察会在逮捕行动中投入更多附加的工作人员,使满足加班条件的人数达到最大化。典型做法是:额外加入的警察可能会声称他们发现了嫌疑人试图藏匿的证据,或者也可能让他们作为外围目击者加入案件中。他们需要在现场处理文书工作,或者出庭作证,这样他们也可以得到加班费。
还有另一种执法方式被称为“协议逮捕”(trading collars),警察有时会把逮捕指派给某位可以得到最多加班费的队员。刑事重罪拘留通常会在逮捕后 5 天左右提交给大陪审团,但如果一名警察按照排班计划将在那天工作,那么他或她就可能把案件交给另一位当天没有工作安排的同事。
报告称,他的同事会“负责逮捕”,然后在休息日把罪犯送往法庭以得到加班费——即使这就意味着,这名警察要为他从来没有目击过的案件作证。
纽约最声名狼藉的加班欺诈事件发生在上世纪 80 年代末,参与者是来自布鲁克林布朗斯维尔社区第 73 选区的警察,他们被称为“资料室男孩”(Morgue Boys)。在布鲁克林进行的针对他们的联邦腐败审判中,一位认罪的警察丹尼尔·厄雷尔(Daniel Eurell)作证说,他和同事经常在轮班快结束时去逮捕嫌疑人,以确保可以收到加班费。厄雷尔警官说,他们小队经常提交虚假报告或“编故事”,以便证明逮捕的合法性。
警察在逮捕罪犯时存在经济动机的说法也出现在上个月皇后区一起被判伪证罪的刑警审判中。这位名叫凯文·德索莫(Kevin Desormeau)的刑警曾经逮捕过一名毒品犯罪嫌疑人,因为他声称自己看到嫌疑人进行毒品交易,但事后证明是作了伪证。在法庭辩论中检察官指出,德索莫刑警为“一次非法逮捕”申请了 4 小时 24 分钟的加班费。
如果法庭判决支持科德罗对警察为提高加班费而进行非法逮捕的陈述,这或许就可以表明多年来的关注与改革对抑制非法逮捕和加班之间的关联影响甚微,皇后学院(Queens College)社会学教授哈里·G·莱文(Harry G. Levine)如此表示——他曾写过大量关于毒品与执法监管的文章。这也将引发第二次范围更加广泛的审判,纽约的律师和警务专家称这非常罕见。
“利用逮捕罪犯获取加班费的方式由来已久,”莱文教授说。
科德罗的律师加布里埃尔·哈维斯(Gabriel Harvis)认为,如果再进行一场审判的话,它将构成自 2013 年纽约警察局被控过度依赖拦阻搜身策略的联邦审判以来,对违宪执法行为的最大挑战。“第二阶段审判对于联邦地区法院来说是一次难得的机会,可以审查纽约警察局在城市执法中的争议性问题,”哈维斯在一封电子邮件中表示。
审判指出这种执法方式有违宪法后,使用该策略的警察大幅减少,纽约警察局还创建了由法庭指定的监视系统追踪策略的使用。虽然目前仍不确定第二场科德罗庭审可能会对纽约市的责任追查产生什么影响,但本案法官杰克·B·温斯坦(Jack B. Weinstein)也可能会采取类似的行动。
根据法庭文件的陈述,这场诉讼控告警察捏造了科德罗被捕的依据,“以便完成随行警察的书面工作,获取加班费。”由纽约市律师进行辩护的涉案警察否认了指控罪名。纽约市法务局称,逮捕“是有合理原因的。”
这起案件始于 2014 年 10 月 24 日下午 1 点,街头便衣缉毒队成员雨果·胡戈希安(Hugo Hugasian)警官当时正坐在一辆没有标志的警车里监视那家迷你商店。法庭文件陈述,胡戈希安警官看到一个男人——后来确认身份名为马修·尼诺斯(Matthew Ninos)——边打电话边走向商店。
然后有人从商店里出来,胡戈希安警官说他走近尼诺斯递给他“两个小袋子或小包”并收了钱。把对买家的描述发送到无线电之后,尼诺斯被控持有 0.138 克可卡因而被捕。后来他承认了持有毒品的罪名。
法庭文件显示,毒品卖家又回到了迷你商店。虽然彼得·鲁宾(Peter Rubin)和约翰·埃西格(John Essig)两位警察进入商店寻找他,却没能辨认出到底是谁。于是,自称目击到交易过程的胡戈希安警官进入了商店。法庭文件称他买了一瓶水,辨认出那个卖家就是 J & C 迷你商店的收银员、59 岁的科德罗。
据文件描述,科德罗在几分钟之内就被捕了,但警察在对他进行搜查时却没有发现任何毒品或吸毒工具。不过,他的口袋里确实装有 580 美元,他声称是“为了应急准备的”。科德罗自己和商店主人福斯托·蒂内奥(Fausto Tineo)都对警方表示,他从未离开过商店,在毒品交易可能发生的时间里正为顾客结账。科德罗被拘留了几小时,但五个月后的 2015 年 3 月 4 日,布鲁克林地区检察官办公室驳回了对他的指控。
科德罗的遭遇让哈维斯得出结论:这次逮捕是一场为了制造加班费而精心策划的骗局。在法庭文件中,他指出那天街头毒品缉查队至少申请了 22 小时加班费,其中大部分都是胡戈希安和埃西格警官获得的。
根据诉讼内容显示,这两个人在逮捕日的工作排班都是早上 7 点到下午 3 点 35 分。警方记录显示,科德罗和尼诺斯是在下午 5 点 30 分离开选区被带往法院的。虽然胡戈希安警官从未见到地区检察官助理,但法庭文件表明他曾通过电话被询问过对科德罗的逮捕。据文件显示,当天晚上 8 点刚过科德罗就被法庭释放了。(尼诺斯也被释放了。)但胡戈希安提交的申请文件中称,他一直工作到第二天凌晨 12 点 25 分,埃西格警官也说自己一直值班到深夜 11 点 30 分。
10 月,温斯坦法官发布命令称,一旦发现案件中有任何警官负有责任,都将进行第二场审判以便调查哈维斯的说法,即“警方部门一直都对警察值班结束时进行非法逮捕的普遍现象心知肚明。”第二次审判很可能会依靠警察局记录来判断是否有滥用加班时间的情况,这些记录已经被纽约警方密封进科德罗案文件中,不过可以进行公开。
温斯坦法官写道:“明理的陪审团可能会发现,这种执法现象并不是少数‘坏警察’中才出现的,而是已经形成一种风气,纽约警察局虽然已经意识到它的存在,却没能进行干预并妥善监督。”
翻译:熊猫译社 乔木
题图版权:Christopher Lee for The New York Times
© 2018 THE NEW YORK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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