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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10点,
公安消防部队移交应急管理部交接仪式
正式举行。
53年的消防现役成为历史
在时间的沉淀里
我们这代人将送走最后的消防战士
国家机构改革大幕拉开后,警种部队改革陆续展开——
8月28日,武警黄金部队转制
8月30日,武警水电部队转制
9月29日,武警森林部队转制
今天,轮到消防部队了!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公安消防部队转制后,
与安全生产等应急救援队伍
一并作为综合性常备应急骨干力量,
由应急管理部管理。
这意味着,
今天起,53年的消防部队成为历史。
目前,中国有17万现役消防军人,
另有约20万政府专职消防员。
他们365天不间断备勤,
24小时内随时出警。
1989年“8·12”黄岛油库爆炸事故
1998年西安“3·5”爆炸事故
2003年衡阳“11·3”火灾扑救……
一代代年轻的消防官兵,
在各大事故现场,
用生命上演最美逆行,
今天,他们将与军装告别。
历史
53年消防现代史告一段落
53年的消防现役史即将告一段落,随之而来的,是全新的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今天,广播君再带大家回顾一下这支部队的历史。
实行职业制时期(1949.10-1965.05)
全国解放后,随着全国各地人民政府的建立,人民公安3机关先后接受了国民党政府警察机关的消防队。经过对留用的消防警察进行清理教育和对一批进步青年的培养吸收,重新组建起了一支新型的公安消防民警队伍。紧接着,各地公安机关相继建立了专门的消防机构,公安部于1955年10月成立了消防局。
改义务兵役制时期(1965.5-1969.3)
根据形势的需要,中央和国务院决定,自1965年5月1日起实行义务兵役制, 从此全国公安消防民警队伍小队长(班长)以下人员都实行了义务兵役制。
由军队代管时期(1969.3-1973.12)
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使我国消防事业受到了严重挫折。1969年3月25日根据中共中央、中共文革、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关于征集消防民警问题的报告》决定“消防民警的政治思想工作、征兵退伍和一般行政工作,分别由省军区、军分区或警备区代管” 。
重归公安机关管理时期(1973.12-1976.10)
1973年10月15日,国务院、中央军委下达了《关于公安消防队伍领导关系问题的通知》规定:自1973年12月1日起,公安消防队伍由公安机关统一领导,省、市自治区公安局设消防总队;市和地、县根据实际需要分别设置消防支队、大队、中队。
恢复时期(1976.10-1982.12)
1976年8月30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了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处、总后勤部《关于全国武警民警工作会议情况报告》,决定消防中队干部实行现役制,其他人员体制不变,自此,消防队伍的正规化建设向前迈进了一步。
纳入武警序列时期(1983年1月至今)
1982年6月19日,党中央批准了公安部党组《关于人民武装警察管理体制问题的请示报告》(中发 [1982]30号文件),决定将全国现有实行兵役制的武装、边防、消防3个警种,连同解放军接收的内卫执勤部队,统一组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这一重大的体制改革,于1983年1月在全国实施。
期间,在武警总队下面设防火处,支队下面设消防科(消防大队),1986前后,从武警总队、支队分离出来,组建单独的消防总队、支队,同警卫、边防这两个公安现役部队一起共同接受公安部管理。这就是现如今我们所熟知的消防部队。
我国过去的火警电话是“09”,在70年代以前,我国特别通讯是“0”号。70年代后期我国通讯服务号码由“0”改为“11”,根据标准化管理的要求,火警电话号码统一定为“119”,是汉语“要要救”的谐音。因为每年“119”是我国的消防宣传日,实际上这一天已成为我国的消防节。
改革
消防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
2018年3月,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公安消防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公安消防部队转到地方后,现役编制全部转为行政编制,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承担灭火救援和其他应急救援工作,充分发挥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的作用。
据悉,10月4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救援衔条例(草案)》征求意见最后截止,提出建立消防救援衔级制。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公布后,武警部队跨军地改革转制也随即落地。
武警部队各警种最终转制划归地方机构明确为:原先隶属于武警序列的公安边防部队、公安警卫部队,官兵集体退役后,成建制划归公安机关,同时结合新组建的国家移民管理局进行适当调整整合,其编制为人民警察编制;
原先隶属于武警序列的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官兵集体退役后,成建制划归新组建的应急管理部,其编制为行政编制;
原先隶属于武警序列的武警黄金部队,官兵集体退役后,一方面对部分企业职能的划归中国黄金总公司,另一方面集体转制并入自然资源部,编制为财政补助事业编制;
原先隶属于武警序列的武警水电部队,官兵集体退役后,组建为国有企业,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可继续使用中国安能建设总公司名称,编制为国有企业;
原先隶属于国家海洋局领导的海警队伍,按照先移交、后整编的方式,转隶为武警,成立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海警总队,也称“中国海警局”;同时,原先承担海关执勤任务的武警全部撤收,不再承担海关执勤任务。
武警部队改革落地后,新的领导体系为军委-武警部队-部队领导指挥体系,其结构由“三大总队”,即内卫总队、机动总队、海警总队和院校、科研机构等组成。
按照改革计划安排,中国海警局已经于2018年7月1日归建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8月28日,武警黄金部队转制;8月30日,武警水电部队转制;9月29日,武警森林部队转制。今天,轮到消防部队。
机构设置
武警部队机构改革有助于更主动有效履行职能
公安消防部队是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力量的组成部分,是在公安机关领导下同火灾作斗争的一支实行军事化管理的部队,执行解放军的三大条令和兵役制度,纳入武警序列。实行公安机关领导,条块结合,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
消防部队管理机构的设置是:公安部消防局(正军级),下设办公室、政治部、政策研究处、防火监督处、标准规范处、战训处、警务处、科技处、宣传处、后勤装备处、审计处、财务处等正师级处室,负责全国消防工作的统一组织、指挥、协调、领导。
下辖4个研究所为正厅级,警官培训基地、高等专科学校和士官学校为正师级。公安部消防局警官培训基地、昆明消防指挥学校、南京消防士官学校为公安消防部队教育机构。4个部属消防研究所,即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中国消防协会是全国性的消防社团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省级消防协会,主要开展消防学术交流、消防科普宣传、科技服务、行业管理和国际民间交流等。消防行业组织主要有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消防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分别承担消防产品质量评价和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总队(正师级;其中北京、天津、重庆、上海、辽宁、江苏、浙江、山东、广东、西藏、新疆高配副军职),常设部门有司令部、政治部、防火部、后勤部等均为副师级,市(地级区)消防支队(正团级;其中省会、首府、计划单列市和任务较重的市等支队高配为副师职),常设部门有司令部、政治处、防火处、后勤处等均为副团级。县(县级市、区)消防大队(以正营级为主,部分任务繁重、下辖中队较多的大队高配为副团级); 消防中队(正连级,省会特勤中队为正营级,一般特勤中队为副营级)。
曾经一身戎装,奋战烈火战场,此刻,从此不再穿军装,哪个消防人不感慨万千?!
愿每一次逆行都不会孤单
再见了,中国最后的消防战士
你好,崭新的中国消防员
综合 | 津云 北京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