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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13704001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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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yadonghuibiao@163.com
三、工作任务
从事灭火救灾、抢险救援等工作,履行消防救援站消防员工作职责,按照“准现役、准军事化”要求进行管理,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工作模式。
四、工作地点
通过岗前2个月集中培训综合考核合格后,由昆明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分配至全市各县(市、区)消防救援站工作(原则上分配至意愿报考大队所辖消防救援站工作,对愿意调剂的,可在全市消防救援站进行调剂分配);对集中培训综合考核排名前五名的拟招录对象,在分配计划范围内,可申请自主选择分配单位。
五、用工形式
通过招录培训综合考核合格后,应聘者方可与昆明市消防救援支队下辖的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直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六、工资和优待
1.工资由地方财政全额保障,工资待遇根据个人工作年限及现实表现予以分级定档,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实行定期增资。集中培训期及签订正式合同后的工资待遇请联系各报名点。
昆明市消防救援支队所辖大队报名联系方式
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大队地址 |
呈贡区消防救援大队 | 李俊甫 | 手机:18064803542 座机:087167494119 | 呈贡区斗南路与G8511昆磨高速入口交叉口西北50米 |
盘龙区消防救援大队 | 李昌江 | 手机:18669216519 座机:087163388119 |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东路小龙路10号 |
官渡区消防救援大队 | 董建斌 | 手机:13908843185 座机:087164282119 | 官渡区关平路53号 |
西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 幸泽东 | 手机:13678779550 座机:68239119 | 昆明市春雨路七公里处 |
东川区消防救援大队 | 张路平 | 手机:15025187708 座机:087162511997 | 东川区炎山路10号 |
安宁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 | 袁杰 | 手机:18388007791 座机:68694119 | 安宁市昆畹中路19号 |
富民县消防救援大队 | 董林 | 手机:13211625768 座机:087168818107 | 富民县大营街道办事处旧县路(旧县村口) |
宜良县消防救援大队 | 张元杰 | 手机:18008741377 座机:087167523119 | 宜良县匡远街道办温泉路30号 |
嵩明县消防救援大队 | 尹鹏 | 手机:18988096619 座机:087167923290 | 嵩明县嵩阳街道环城西路北(新中医院旁) |
石林彝族自治县 消防救援大队 | 李治明 | 手机:18988434403 座机:67786043 | 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街道办龙泉路151号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 郝明 | 手机:18183856464 座机:087168915119 | 禄劝县屏山镇英子龙村禄劝县消防救援大队(屏山烟站旁) |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 曾金华 | 手机:15287178119 座机:087162650770 | 寻甸县仁德镇龙泉路武装部旁 |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 张晓林 | 手机:15812041013 座机:087168197119 | 昆明市高新区昌源中路新知巷117号 |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 冯智政 | 手机:13987656757 座机:087168368119 | 经济技术开发区玉缘路二号 |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消防救援大队 | 卜尔 | 手机:15887862119 座机:087164600114 | 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696号 |
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消防救援大队 | 罗春平 | 手机:13099465869 座机:087167695119 | 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哨霖路1号 |
昆明市消防救援支队倘甸大队 | 罗正华 | 手机:18087351121 座机:62760119 | 倘甸镇晋宁路(者己中学直行400米) |
昆明市消防救援支队世博园大队 | 杨辰 陈昆 | 手机:18108749119 座机:65012002 | 昆明市盘龙区彩虹路10号 |
2.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工作表现突出的,优先推荐参加国家消防员招录,享受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关待遇和保障。
3.择优选学驾驶和技能培训。
4.每月享受8天轮休,工作满1年后每年享受1次带薪年休假(入职当年无年休假)和单位安排的免费体检1次。
5.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
七、招收程序
(一)网上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及方式:
2020年8月7日至8月25日。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填写《昆明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队员报名登记表》,于8月27日下午17时前将电子版发送至kmxfjyzd@163.com邮箱。网上报名人员信息填写不完整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范围的不予通过,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者取消报名资格。将通过电话(短信)通知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资格复审)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携带相关材料,于8月28日下午17时前到电话和短信通知的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现场复审需携带的材料包括:
1.必备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 1 份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 1 份复印件;
(3)近期免冠照彩色小一寸照片8张;
(4)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5)个人征信记录(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
2.根据个人情况,需提供材料:
(1)退伍证明材料原件和1份复印件;
(2)立功受奖材料(证章、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有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B2以上驾驶证原件、复印件以及近2年交通违法记录和扣分情况;
(5)特殊专业人才相关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
(6)从事专职消防队员期间的工作表现证明。
(三)体格检查(2020年8月31日至9月1日)
体检由各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制定体检项目及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被正式录用后,可凭体检收据在所工作大队报销体检费用。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过电话、短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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