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徽是代表国家的徽章,它通过特定的式样、色彩和图案反映一个国家的政治特色和历史文化传统。
在中国,国徽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新中国成立前后。1949年7月,由郭沫若先生执笔起草的征集启示中,国徽的图案是重要内容之一。到了1949年8月,国徽的征集机构共搜集到海内外寄来的稿件112件,相关图案900幅。但这些稿件和图案都有不足之处,故都未被采纳。
1949年9月27日召开的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国旗、国都、国歌、纪年4个决议案,同时决定邀请专家另行设计国徽图案。
此后,清华大学营建系(主要成员有梁思成、林徽因、莫宗江、汪国瑜、朱畅中、胡允敬、张昌龄、李宗津、高庄、罗哲文等)和中央美术学院(主要成员有张仃、张光宇、周令钊、钟灵等)分别进行了国徽的设计工作。
林徽因等人的设计方案以一个璧(或瑗)为主体,以国名、五星、齿轮、嘉禾为主要题材,用红绶穿瑗的结衬托而成图案的整体,其中借鉴了中国传统文化因子。
而张仃等人受开国大典的启发,设计了一个以天安门为主体的国徽图案。
1950年6月10日政协第五次常务委员会讨论了国徽图案,决定将天安门设计到国徽中,并要求重新设计。同年6月15日和17日,张仃等人以及林徽因、梁思成分别提交了修改后的国徽方案。林徽因、梁思成设计方案中,用国旗以及国旗映照下的天安门来表达新中国的政权特征,这是一个重要的创意。
1950年6月18日,政协一届二次会议通过了林徽因设计的国徽图案。同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正式公布。
在世界其他国家,国徽也都有着各自的历史和象征意义。例如,美国的国徽是美国国玺的正面。自1776年7月4日独立宣言通过之日起就开始设计美国国玺,1782年国会成立专门委员会负责此事,对徽章志极有研究的V·巴顿于5月13日向当时的国会秘书汤普逊提交了一份国玺画稿,6月20日经过修改的巴顿画稿被确定为国玺。1789年9月15日国会正式通过立法批准它为美国国玺。美国国徽主体为一只胸前带有盾形图案的白头海雕(秃鹰),白头海雕是美国的国鸟,象征着力量、勇气、自由和不朽;盾面上半部为蓝色横长方形,下半部为红、白相间的竖条,其寓意同国旗;鹰之上的顶冠象征在世界的主权国家中又诞生一个新的独立国家——美利坚合众国;顶冠内有13颗白色五角星,代表美国最初的13个州;鹰的两爪分别抓着橄榄枝和箭,象征和平和武力;鹰嘴叼着的黄色绶带上用拉丁文写着“E PLURIBUS UNUM”,意为“合众为一”,表示美利坚合众国由很多州组成,是一个完整的国家。
国徽作为国家的象征和标志,承载着国家的历史、文化和价值观,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它不仅展示了一个国家的独特风貌,也凝聚着国民的认同感和自豪感。同时,国徽的设计和演变也反映了一个国家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政治、社会和文化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