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关于中国法院相关标识等大致的一个演变等相关过程(需要注意在不同时期其实并没有严格意义上全国统一且连贯发展的“徽标”体系):
早期阶段(新中国成立前的近代司法等相关元素):
从古代到近代司法等形象标识等相对模糊和不成体系。在晚清到民国时期,受到西方司法制度等一些影响,司法机构的形象等方面有一定变化,但从现代意义上的徽标角度来说,没有形成特别典型且被广泛认知和统一的标识等。
新中国成立后逐步探索阶段(20世纪50 - 90年代) :
在建国初期很长一段时间内,并没有一个严格意义上统一且辨识度极高的法院徽标等。
法院工作人员着装等也经过一些变化。例如在一些老照片中可以看到当时审判人员服装上有类似国徽等标识元素在帽子等部位。
20世纪末期 - 21世纪初逐步规范和明确阶段:
从2000年起人民法院对审判服进行改革。改革后的2000式法官制服焕然一新,新式制服全国统一颜色、统一款式、统一标志,主要包括法袍和西服式制服。取消了大沿帽、肩章等元素,以胸前佩戴法徽作为主要标志。
法徽图案确定:法徽的基本图案由麦穗、齿轮、华表、天平构成。华表象征中华民族,寓意法院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国家机器;天平象征公平和公正;齿轮和麦穗代表着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为主体的广大人民群众 。
后续发展和完善阶段(21世纪以来):
随着时间推移,对于法徽的佩戴、使用场景等在制度规范上不断细化完善。
在实际中,各级各地法院在一些建筑外观、内部装饰、宣传资料等方面可能会围绕法徽基本元素等进行适当的拓展设计和艺术加工,以体现各自法院的一些特色和文化等,但核心的代表法院的徽标基本元素就是法徽所明确的那些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