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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倒插国旗”议员被提谴责动议 或失资格

浏览:1673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08-19 分类:新闻动态
港独团体热血公民议员郑松泰早前在立法会议事厅倒插国旗、区旗 原标题:港辱旗议员被提谴责动议 或失议员资格写信求搭救 【环球时报驻香港特约记者杨伟民】港独团体热血公民议员郑松泰早前在立法会议事厅倒插国旗、区旗,立法会14日讨论由议员谢伟俊提出的谴

“港独”团体“热血公民”议员郑松泰早前在立法会议事厅倒插国旗、区旗

原标题:港“辱旗议员”被提谴责动议 或失议员资格写信求搭救

【环球时报驻香港特约记者杨伟民】“港独”团体“热血公民”议员郑松泰早前在立法会议事厅倒插国旗、区旗,立法会14日讨论由议员谢伟俊提出的谴责动议,要求取消其议员资格。同一天,背负巨额诉讼费的“青年新政”成员梁颂恒及游蕙祯决定就宣誓复核案上诉至终审法院。有香港舆论表示,倒插国旗及宣誓“加料”都涉及辱港辱国,希望社会不要姑息。

立法会辩论谴责动议

谢伟俊14日提出谴责动议,批评郑松泰的行为违反宣誓誓词,质疑他是否借机表达藐视中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旗帜甚至“一国两制”概念。谢伟俊强调,本次动议并非与政治斗争有关,而是质疑议员是否可随意违反誓言。他认为,特区旗代表香港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而旗帜对于一个国家及民族非常重要,郑松泰涉嫌违反“国旗及国徽条例”。

立法会为此召开辩论。“人民力量”的陈志全提出反对议案,批评谢伟俊上纲上线。公民党议员郭家麒称,虽然不同意郑松泰碰别人的东西,大家可指责他没有礼貌,但不应动用“尚方宝剑”展开调查。民建联议员蒋丽芸则直言,郑松泰并非3岁、13岁和23岁,而是33岁的大学讲师,为人师表却做出如此幼稚、不尊重同事的行为,难辞其咎。立法会主席梁君彦之后宣布,将谴责议案交付调查委员会跟进,大会收到报告后将再表决是否通过动议。根据议事规则,如果动议获得2/3出席议员支持通过,郑松泰就将丧失议员资格。

此前郑松泰13日召开记者会,声称谢伟俊的谴责议案是“上纲上线的政治审判及批斗”,同时威胁其他反对派议员,称他们如果“助纣为虐”,令动议获得通过,就等于将他视为“非我族类”,届时这样的议会“存在也没有意思”,他会以“自己的方式解散立法会”云云。据香港《明报》14日报道,虽然郑松泰之前和泛民有很多矛盾,但因关系到议席,还是去信泛民议员称“相信阁下会爱惜羽毛”,“恳请”对方投反对票。民主党议员许智峰随后将信放到脸谱,嘲讽说“原来郑松泰有需要泛民的时候”。侮辱国旗有罪今年10月,郑松泰在立法会会议上,将放在其他议员面前的国旗及区旗逐一倒插摆放,立法会主席梁君彦以行为不检为由要求他离开会议厅。根据香港《基本法》附件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是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国性法律。香港《国旗及国徽条例》也列明,“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画、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第五级罚款及监禁3年”。

工联会的郭伟强认为,郑松泰的做法不是恶作剧,是借着倒插国旗侮辱国家及践踏国家尊严的行为,不可容忍,大家须守住防线。民建联议员何俊贤称,郑松泰的表现证明他知道自己“身有屎”,才会歪理连篇为自己开脱,更试图绑架其他泛民;至于“解散立法会”之说,“希望他先读一读基本法,再按照基本法的程序提出”。梁游上诉,钱从何来14日,“宣誓风波”又有新进展。“青年新政”的梁颂恒及游蕙祯称,律师团队已找到新的法律观点,包括本届立法会是否是一个有效选举等,因此决定继续上诉到终审法院。他们批评特区政府入禀司法复核议员资格,是带头破坏所谓“三权分立”,如果放弃上诉,有关缺口便会一直存在。不过,他们拒绝透露到底是何理据。其间,一直有市民大骂两人“卖国贼”“搞港独”及“走狗”。星岛日报网称,目前他们正发起众筹,目标是筹到500万港元,其中160万会用于支付上诉所需的按金。而行管会已召开会议,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向梁游发出信件,追讨他们早前所领取的议员薪金及预支的津贴款项,每人大约93万港元。立法会秘书处也去信梁游,要求退还全部已获发的议员酬金及初期营运资金,在本月19日或之前还款共186万港元,否则将采取法律行动。

梁游因宣誓时辱华,引发人大释法及特区政府入禀司法复核其议员资格。日前,法庭裁定取消他们的议员资格,两人在上月30日被驳回上诉。香港《大公报》14日称,梁游已背负巨额诉讼费及须向立法会“回水”共约900万港元,但“青年新政”的众筹网页显示,截至本月11日,两人暂时只筹得约44万港元,只够支付保证金的费用,难免令人质疑上诉的钱从何而来。

工联会议员王国兴称,两人作为公众人物,一定要向公众交代清楚上诉的资金来源,以防有人包揽诉讼。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季霆刚去信律政司司长及金融管理局投诉,称自己合理怀疑梁游的做法涉嫌包揽诉讼,而利用银行户口筹款更涉嫌违反银行法规,希望律政司及金管局介入调查,实时公开其资金来源,及终止他们的银行账户。分析称,人大就《基本法》第104条的释法具有追溯力,生效日期为1997年7月1日,且“适用于所有案件”。根据案情,上诉人在10月12日就职宣誓时拒绝宣誓,两人在法律上已自动丧失议员资格并离任,不可能容许重新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