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身心健康不容侵犯。江苏一教玩具企业在政府采购中中标后,却向幼儿园提供不合格的双层实木床。四川省仪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报后,立即展开执法行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予以行政处罚。
去年12月下旬“红盾春雷行动2016”刚拉开帷幕,仪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行动组就接群众举报,称仪陇县宏德幼儿园招标采购的课桌椅及家具有质量问题。涉及到幼儿身心安全不可小视,仪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前往幼儿园调查了解情况。
调查发现,江苏省某教玩具集团有限公司于去年8月18日中标,成为仪陇县宏德幼儿园校园基础设施设备、家具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中标人。9月7日,该公司与仪陇县宏德幼儿园签订了《政府采购合同》。随后,按照合同要求将第二包中标商品实木双层床等25种商品陆续送货交付。其中,实木双层床合同数量共计100套,货值金额68300元。在调查中当事人辩称,由于公司系低价中标,该批商品无利润。执法人员联系专业质检机构对实木双层床进行了检查抽样,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今年1月15日,仪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批实木双层床依法采取了查封扣押强制措施。
仪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认为,厂家在投标书中明确表明,生产的家具符合《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B3324-2008标准要求,但供货却不符合标准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属于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的违法行为。由于仪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出击,该批产品未投入使用就被查获,未对幼儿造成实质性损害。该局责令厂家改正违法行为,并予以行政处罚。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