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一男子因对参与执法的交警进行公然侮辱被廊坊市公安局安次区分局龙河派出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严肃处理。
7月15日上午10时30左右,廊坊市安次区一男子因骑电动三轮车违规载物被正在南龙道与龙腾路执勤的交警教育处罚,为泄私愤,男子在当日11时利用微信朋友圈发布图文对依法执勤的交警进行诋毁、侮辱。该图文信息上传网络后,快速传播转载。“当日晚上,我们在微信朋友圈发现男子辱骂我们执勤民警。”市交警二大队民警李兆伦介绍,他们发现此情况后,向辖区龙河派出所报了警。
7月17日,执勤交警发现这名男子再次骑电动三轮车违规载物出现在南龙道与龙腾路交口,执勤交警立即对其进行拦截,移交至辖区龙河派出所。最终,男子行为因寻衅滋事被龙河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交警作为公安机关重要警种在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创造安全有序地道路交通环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他们与群众直接面对面他们每天都会处置各种不可预知的突发案事件。然而,有些人无视交通规则,无视警察权威阻碍执法。
交警提醒:对于人民警察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应该给予尊重和理解,这是公民守法的必然要求。如有异议,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起诉等正当方式提出。采取网络辱骂等方式,是明显不妥当不理智的行为,甚至还会因此触犯法律,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