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徽的使用范围有着明确的规定。司法行政徽用于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街道司法所的办公场所悬挂。此外,司法行政机关举办重要会议和活动的场所可以悬挂司法行政徽;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奖状、荣誉证章、证书、证件等可以印有司法行政徽;以司法行政机关名义出版、印刷的报纸、杂志、书籍、音像制品可以印有司法行政徽;司法行政机关执行公务的交通工具、专用设备可以悬挂司法行政徽;司法行政工作中使用的有关办公用品及外事、外宣用品也可以悬挂或者印有司法行政徽。
比如,在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要会议场所,悬挂的司法徽能够营造出严肃、庄重的氛围,提醒与会人员秉持公正、依法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