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非机动车登记
办理部门:市公安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长沙市人民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电话:12342)
长沙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电话:88665078)
我要咨询:http://www.changsha.gov.cn/zmhd/zxts/
在线申报:http://zwgk.changsha.gov.cn/spweb/serviceOnline/wsbs_content.jspbz=3&id=5140
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
公开责任部门: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二、《湖南省实施办法
三、《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
自由裁量基准
一、申请材料真实、齐全、有效,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二、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许可条件
一、申请材料真实、齐全、有效,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二、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许可程序
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由民警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查验,符合规定的,制作行驶证,核发牌证,由档案岗民警进行复核归档入库。
提交材料信息
一、《长沙市电动自行车业务申请表;
二、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委托人办理的,还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车辆属单位的,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购车发票等车辆来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原件